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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公布2017-2020年风电新增建设规模方案

作者/来源:智汇光伏   发表时间:2018-02-08 11:27:07

近日,国家能源局正式下发:风电、光伏、生物质“十三五”指标,强调:各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组织本地区可再生能源电力建设,除了考虑电网接入和市场消纳保障,还应考虑本地区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征收情况、本地区其他补贴资金来源等因素。鼓励各级地方政府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已制定本省级区域支持可再生能源建设和利用

补贴政策的地区可相应扩大建设规模:光伏共计86.5GW、风电共计110.41GW.

文件提出8条意见: 一、加强可再生能源目标引导和监测考核:要求合理确定本地区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目标,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和政策落实工作,推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有序规范发展。国家能源局按年度对各省(区、市)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进行监测评估和考核,并向社会公布评估和考核结果二、加强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的引领作用:根据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制定本地区可再生能源发展相关规划并按年度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可再生能源电力年度建设规模、建设任务、结构和布局,协调好可再生能源电力与常规能源发电的关系。三、加强电网接入和市场消纳条件落实:各省级电网公司对大型水电、风电、光伏发电基地,所在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及市(县)级地方政府能源主管部门首先要落实电力消纳市场。确定送受电协议、输电及消纳方案。四、创新发展方式促进技术进步和成本降低:鼓励结合社会资本投资经营配电网、清洁能源局域电网和微电网建设,实现可再生能源高效利用并降低成本。原则上不再支持建设无技术进步目标、无市场机制创新、补贴强度高的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五、健全风电、光伏发电建设规模管理机制:根据风电产业预警信息合理布局风电项目,按照市场自主和竞争配置并举的方式管理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对屋顶光伏以及建立市场化交易机制就近消纳的2万千瓦以下光伏电站等分布式项目,可自主建设;对集中式光伏电站,通过竞争配置方式组织建设;国家能源局统一组织光伏发电先进技术应用基地建设,有关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会同扶贫部门组织地方政府编制光伏扶贫计划。六、加强和规范生物质发电管理:生物质发电(主要包括农林生物质发电和垃圾焚烧发电)“十三五”规划布局规模一次性下达。七、多措并举扩大补贴资金来源:鼓励各级地方政府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已制定本省级区域支持可再生能源建设和利用补贴政策的地区可相应扩大建设规模。八、加强政策保障:各级地方政府能源主管部门要积极落实国家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政策,完善政府管理和服务机制;电网企业要遵照《可再生能源法》的规定,与依法取得行政许可或报送备案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做好衔接;各级地方政府能源主管部门与电网企业要贯彻《可再生能源法》的要求,落实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合同的签订和执行。(详见国能发新能[2017]31号文)